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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的难度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9 08:49: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设立的首批13个南京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用,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从即日起开始办理。本办法为申请人就近申请商标注册提供了便利。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设立的首批13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用,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从即日起开始办理。本办法为申请人就近申请商标注册提供了便利。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并在指定区域内收费,受理、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确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日期。同时,还代理他人颁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设立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同时,社会上也存在疑虑。这个验收窗口能做什么?
与此前雅安受理处不同,雅安受理处只提供商标申请受理,不会按照承诺提供其他服务。也就是说,验收窗口目前只做“提交申请”工作,无论是早期查询还是后期维护,都不在其现有职责范围内。现在看来,国家商标局的决定代表着越来越多的个人可以自行办理商标。但真的那么简单吗?如果个人商标申请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么还需要什么专业机构?个人申请和代理之间的区别不仅仅是一点点。今天我将带您分析独立应用程序和代理应用程序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新交的商标申请费只有600元,代理费完全可以省下来。但你知道自主应用背后隐藏的问题和风险吗?
1、未经查询就提出注册申请的,可以认为,对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是否已经申请注册没有查询的,申请人已经匆忙提交了自己的商标申请,但最终注册失败;
2、资料准备不全,需要补充资料。第二次处理不仅耗费大量精力,而且耽误了商标申请的宝贵时间。在这一时期,如果出现商标优先购买的现象,确实不值得损失;
3、商标注册缺乏整体规划,成功率低。商标按商品/服务类别注册。缺乏商标知识的申请人容易出现注册不全、应注册类别注册不足、保护不足的悲剧。后者很容易产生商标侵权,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注册是要防范的。
4、如果不及时受理官方文件,等待商标注册的时间相对较长。在此期间,因变更不能及时收到商标总局出具的正式文件的,不予收到受理通知书或者注册证书,如有更正或者驳回,由于不能及时处理,该商标将根本无权使用。这是沉默失败最重要的原因。虽然选择代理机构会增加商标注册成本,但其收益也成倍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成本-性能比高于个别应用。
1、更有保障的成功率成功率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最关心的因素。商标查询是商标申请中最重要的环节。代理行业将直接体现在这里!专业商标顾问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对专业知识的牢牢掌握。在咨询初期,商标顾问会进行商标查询,查询后告知客户成功率,然后给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商务人员的诚信也是商标申请的关键。如果被告知可以申请不能申请的商标,将直接影响商标的成功率。另外,如果您不再使用该注册商标,我们将收取注册价格的双倍费用,这可以称为一种商标投资!
2、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协议签订后,商标的所有后续资料均由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只需耐心等待商标的进展,这为申请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3、专业商标策划为企业发展做准备专业的代理机构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划,这也体现了与独立管理的不同。由于缺乏个人商标注册经验,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客户自身的行业经验,合理推荐对其进行商标保护。商标注册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代码。在企业成立初期,企业老总应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整个行业的发展环境和市场环境,决定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以及如何保护商标不受侵犯。同时,要避免因商标恶意注册而失去市场。总之,老板要有长远眼光,要全面,要防患于未然。但这个行业有一个特长。你需要的是商标专家的专业建议。
4、专业的售后服务,让您放心对于委托代理公司的申请,所有后续材料将分发给代理公司,然后由代理公司人员安排邮寄,以免申请人的地址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收到相关文件,影响商标申请。一般来说,独立申请商标虽然看起来省了一点钱,但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不查询、不查询、不定标、不统筹规划、信息不全、公文难以受理等。最终损失更大,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必要的。因此,企业需要的是一个代理机构,不仅要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还要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统筹规划。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选择商标代理是最正确的选择。
不少人都想注册香港公司,因为香港是一个信息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这也就给企业家和商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因此,越来越多的内地商人抱着不同的目的,在香港注册公司,发展自己公司业务,不但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小编最近遇到不少客户问怎么在香港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理?等等之类的问题,那么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篇关于注册香港公司的常见问题解答,全面分析!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在香港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答:一个或以上年满18岁的股东和董事,有护照或身份证的内地公民或海外人士均可;另外,必须提供一个位于香港的地址作为注册地址,和一个香港居民出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职。
二、想成立一家香港公司,应该怎么办理手续?答:填一份委托书就可以了。委托书里有3个方面要做的1、第一方面是要确定好公司的中英文名称;2、第二方面要确定注册资本的多少,注册资本最低1港币(通常客户会选择注册1万港币,分为10000股,每股1港元),不必到位,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3、第三方面需要提供公司股东身份证和护照复印件:一人或一人以上;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在成立公司前必须先确定股东人数及其股份比例。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护照复印件:一人或一人以上;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负责人。代理公司收到您提供的以上资料后,会马上安排法定文件给您签署。签署完文件网上提交,当天出证书扫描件;窗口提交8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三、新办公司费事多长?如果购买一个现成的空壳公司又费时多长?可否购买现成公司后再换名字?换名字费时多长?答:新注册香港公司,在签署完文件网上提交,当天出证书扫描件;窗口提交8个工作天可以完成。购买现成公司3个工作日完成;分公司3个工作日完成;公司买过来后,可更改公司名称,更换公司名称需要10个工作日。
四、股东和董事有什么不同?答: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负责人。当然,更多时候,股东就是董事。
五、香港有限公司有没有营业范围的限制?答: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通商贸易港口,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企业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如:财务与投资、医疗保健、船务运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建筑、装饰装潢、信息网络、服装纺织、旅游、文化出版等;许多中小企业老板不明确写出经营范围,这样,就不会把所经营的业务限制在某一范围之内。
六、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哪里体现出来?注册资金要不要到位?答: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港币,无须到位(验资)。香港的公司证书上没有注册资本一栏,注册资本只有在公司章程里才体现出来。如果客户要证明自己的注册资本,拿出章程就足以证明了。也可以让我们的会计师出具资信证明(CERTIFIEDTRUECOPIES)。
七、成立了香港公司,以后每年还要交什么费用?答:每年要交的费用有两块:年审年报和做帐审计。1、税局年审和公司注册署年报的费用是每年必须交付的费用。价格会随政府的调整而调整。就算公司没有任何业务产生,这块费用也必须交付。2、至于会计做帐、核数审计方面,如果企业开始运作,有业务发生,企业就必须做帐审计。如果企业没有业务发生的,企业就不必做帐审计。但报税是必须的。
八、成立了香港公司,每年会计和审计是由谁来负责的?会计事务如果由代理公司办理,需提供一些什么资料?需要多久时间?答:会计可以由企业自己做,也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办理。但审计一定要委托会计师或审计师办理。如果由代理公司办理,您必须提交生意往来的所有记录:帐本、发票、收据、付款凭证、银行月结单、应收未收帐、应付未付帐。一般来讲,理帐需要一个月时间,审计需要1-2个月时间。
九、法定秘书服务和商务秘书服务有什么区别?答:政府规定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法定秘书,法定秘书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一般来讲,我们可以帮您安排法定秘书。法定秘书是香港政府要求必须有的形式秘书,方便政府联系和处理政府往来文件。商务秘书是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度身定做的商务实务服务,从接听电话、传递信息、代收代寄,到信用证、物流等服务,一应俱全。商务秘书的优点在于能建立您的企业形象,等同于您在香港有自己的员工、自己的写字楼、有一套公司的配套资源。处理起业务来,顺顺当当,一单不落。
十、香港公司不想用了,可以注销吗?答:可以。如果您的公司不再使用,而又不去注销。香港政府会假设您的公司继续存在,并进行非法经营。政府会根据香港法律对非法经营的公司进行累计罚款,情节严重的,董事会被判刑。由于注销公司也需要费用,我们建议最好的办法是把公司转让出售。
现在是知识产权的时代,大家对知识产权也越来越重视了。在南京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查询是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通过商标查询,了解申请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从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浪费。下面就跟大家说说商标查询注册的相关知识。
(1)近似判断: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类别进行单类别查询,例如想要注册计算机类商标则需要在第9类中进行近似查询,应从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或者商标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进行判断,如两商标的共存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则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但目前在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还存在着跨类别近似的问题。
跨类别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类别的商品或服项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类似性,因此互相构成近似商品或服务。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就需要申请人在两个类别中分别进行商标查询。不过,鉴于这种跨类别近似的情况太特殊,表面上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两种类别往往却有可能造成近似,所以商标查询是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还是建议申请人咨询有丰富商品分类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尽量避免因跨类别近似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
(2)判断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授予商标专用权。我们在分析一个商标是否存在显著性时,主要会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构成商标标志本身的各要素(包括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等),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或图形,过于复杂的文字、数字、字母、图形,或过于复杂的要素组合等情况,都不适合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
2、商标与指定使用的商品联系过于紧密,如,使用商品的外形作为商标,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也不便于在消费群体中将这些特定的商户与其他同业者进行区分,此类商标即为缺显。3、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其识别的主体就是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相关公众。
申请商标注册的首要工作就是商标查询,商标的查询阶段是决定商标能否成功注册的关键因素,了解商标审查标准及评审规则,对商标近似判定,及商标是否违反规定的判断准确,对商标注册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下是通知原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于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体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对企业家财产被征收征用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四、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五、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依法予以纠正。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要区分情况依法处理。
六、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同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企业家,要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七、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错案冤案,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准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的国家赔偿案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八、不断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调研涉企业家案件的审判执行疑难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健全裁判规则。加大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工作力度,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在制定有关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九、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通过公开开庭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方针政策。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一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十、增强企业家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大对企业家的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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