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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注册成功后要重视的问题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7 08:51:17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你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下面来了解下商标的注册流程:
1、首先,必须向适当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交南京商标注册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必须有一份申请注册的标志的清晰图样,包括任何颜色、形状或立体特征。
2、准备好申请文件提交至期商标局后,3-5个工作日将能取得商标的受理回函。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3、形式审查。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4个月左右的时间发纸质《受理通知书》,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4、审查。受理通知书后约6-8个月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5、初审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6、注册。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1-2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以上是关于商标注册流程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的资讯,欢迎随时给来电话哦。
当我们好不容易申请商标成功后,这几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了!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南京商标注册成功后这六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一、先使用,后注册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三、超范围使用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四、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五、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六、商标注册成功后就高枕无忧了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作为南京商标注册:
(一)只有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型号;
(二)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的;
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立体标志申请注册的,只因商品本身的性质、取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不予注册。”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很难完全避免上述情况,容易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工作。商标局人力有限,无法为每一位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往往需要了解一段时间的商标注册过程和注意事项,这大大降低了效率。
委托商标代理是不同的。本机构不仅能为客户提供耐心、细致、全面的咨询服务,而且能快速、准确地制作各种申请文件,节省您宝贵的时间。你知道,时间就是生命!由于申请人不具备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的任何环节都难以处理问题。
而商标代理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注册过程,可以帮助委托人尽可能避免注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即使存在问题,也能及时为委托人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注册过程复杂,注册周期长。在整个申请期内,商标代理人将及时通知委托人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进入初审公告后,对被代理人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代理人应当帮助其收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的抗辩。注册成功后,商标代理人将及时、安全地将《商标注册证》交给委托人。
当然,商标期满需要续展或者变更申请人名称、地址的,在商标代理人的及时提醒和协助下,可以解除委托人的职务。老实说,我们应该委托专业机构申请商标注册,这样既省时又省心。在申请客户注册商标之前,您可以先到社会标准网站,并使用[近似查询]来检查文本商标是否相似,并使用[智能图像查询]来检查图形商标是否相似。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提交注册申请书。
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而注册商标是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经过商标局审核,受不受法律保护,其持有人是否享有专用权!说到底,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在于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商标专用权呢?
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专用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下面,我们通过与普通商标的对比来理解注册商标的这些权利。
(一)专有使用权。
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南京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当然,未经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通常会引起消费者对其商品的不信任,进而影响商品的销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禁止权。
商标的禁止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该商标,否则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很多,常见的有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就是说,除商标注册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得随意“染指”该商标的,这样能有效避免“傍名牌”现象的发生。反观未经注册的商标,并没有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多了,一方面会令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另一个方面也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更严重的是,如果有人先于该商标的使用者注册了该商标,则该使用者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要付出巨额的赔偿。
(三)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要向许可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转让,都可以令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收益。反之,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其使用者专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更不可能通过许可使用的途径直接获利。
(四)续展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所以,理论上讲,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限期拥有该商标。然而,未经注册的商标时时可能被告侵权,随时都有可能被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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