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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商标注册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1 08:02:45

据了解大家对于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专利分析是割裂来看的比较多。专利挖掘是为了从科研生产当中发现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的创新点,让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科研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回报,是一项极富技巧的创造性活动,专利挖掘分析的影响力作用不容小觑。

1、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充分、有效的保护,全面梳理并掌握可能具有专利申请价值的各主要技术点及其外围的关联技术,避免出现专利保护的漏洞。

2、可以更加准确地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点,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及其组合进行精巧设计,既确保相关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尽可能大,又确保权利要求的法律稳定性,提升了专利申请的综合质量。

3、尽早发现竞争对手有威胁的重要专利,便于企业进行规避设计以规避专利风险。简言之,对于企业而言,做好专利挖掘,有利于实现法律权利和商业收益最大化、专利侵权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以上三个方面是关于专利挖掘分析的影响力,希望对研发人员和代理人进行专利挖掘有所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国家南京商标注册战略,不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依据《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经九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为进一步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要求,参加合作的各方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地方性法规,在各省、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导下,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通过在区域范围内开展一系列活动,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加强区域内各相关部门间合作,互相借鉴当地有益经验,促进区域商标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一)开展商标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在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针对各协作成员方商标工作人员的商标注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各协作成员方依照区域工作小组组长的统一安排部署,轮流主办涉及不同主题的商标业务培训班,非主办方须积极参加,并根据需要配合主办方工作。

(二)建立区域间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信息交流,建立信息交流长效机制。各协作成员方应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将各单位引导商标注册、商标监管维权等日常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其他专项工作成功经验编制成简报,向各协作成员方发送,实现区域间商标工作信息共享。每年举办一次商标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协作成员方在本系统中推荐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知识过硬的先进集体代表或个人参加,对实施商标战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三)强化区域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协作。各协作方及时将涉及在其他成员方发生的重大商标案件发往相关成员方商标监管机构,互相沟通案情,及时备案处理。并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协作网等商标执法区域协作网功能,定期开展区域内协作活动,协调指导跨区域执法行动,提高区域协作执法效能。通过区域间商标执法的协作,达到准确、高效处理疑难问题的良好效果。

三、合作要求

(一)为做好当年年主题的有关工作,成立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当年承办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席会议的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负责)商标工作的领导担任,组织并负责召开有关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联席会议,各成员方就合作事项相互沟通,达成共识。

(二)各协作成员方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区域合作列为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本协议于2012年12月6日在海口签署,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九份,成员单位各执一份。

商标通常是指代表个人或公司的商品或服务的符号,文字或单词。例如,有资格作为商标的东西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标语或标语,符号或徽标,甚至特定的颜色,形状或声音。你能解释商标,专利和版权之间的区别吗?你会在哪些情况下使用它们?南京商标注册公司专利注册是指确保排除他人制造,使用或销售发明的权利的过程。

为了获得专利的资格,主题必须(1)被认为是新的或新颖的,(2)具有有用的目的,(3)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明显的。专利适用于新发明和有用的过程。版权登记是指保护创造性的表达作品,如绘画,创意作品,雕塑作品,表演等。短语,标语和标语不属于版权法。

第一部分简化手续后,如何准备申请材料:

一、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南京商标注册申请除相应申请书外,只需要提交一份身份证文件复印件,随首份申请件提交,并且在首份申请书首页空白处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在此件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也只需要提交一份代理委托书,委托书随首份申请件提交,并在首份申请书首页空白处注明商标代理委托书在此件申请;委托书的商标栏无需填写。

二、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除相应申请书外,只需提交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也只提交一份商标代理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代理委托书随着首份申请书提交,并在首份申请书首页空白处注明:证明文件在此件申请。同时在其他申请书的首页一定要注明,证明文件见商标撤回注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必须要载明本次办理撤回申请的全部商标。要撤回的商标较多,委托书商标栏写不下的,可以另附页,附页结尾处应写明撤回商标的数量,并加盖申请人章戳(签字)确认。

三、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问题商标局去年12月曾发布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内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含港澳台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等商标事宜,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文件。未使用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需要提醒的是,该要求是针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对于个体工商户,持有未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执照的,可继续使用该执照申报。

四、以颜色组合商标和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一)应当提交着色图样,无需提交黑白稿要求提交黑白稿,主要是因为在后续工作中(例如出版商标公告)时需要使用黑白稿。去年商标电子公告系统上线,不再需要使用黑白稿,因此大家无需再提交。(二)注意区分颜色组合商标和着色图样着色图样是带有颜色的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组合。而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勾选相应栏目;而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需勾选。颜色组合商标的商标图样有两种申报方式:一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二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还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描述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使用方式。

五、以卷烟全包装申请商标注册以卷烟全包装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报送卷烟全包装实物的大小,仍应粘贴在图样框处,注意不要带有注册标记。

六、外国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填写第一,中文名称地址栏。外文名称地址应当翻译成中文,并使用规范简化汉字填写在该栏目。注意,不应使用繁体字,不要使用日文汉字。如果申请人的中文译名中带有英文字母,并且之前已经获得注册的话,为了保持一致性,可以使用原译名申请,在中文译文上说明情况。第二,英文名称地址栏一定要使用英文填写。部分代理人误填写了德文或法文,尤其是名称地址中只有个别字母和英文字母不一样的时候,经常会被代理人忽略,填写时应注意正确翻译成英文。

第二部分新版分类表的主要变化:

一、分类表中增补了所有已删除的类似群为保持类似群号的连续性,目录和正文中保留了商品或服务项目已经全部移除的无效类似群,在类似群号前用“﹟”标注以示区别。增补后,便于申请人了解类似群调整的历史过程。

二、七类增加总注解增加的总注解内容是“搅动机,搅拌机,磨粉机(机器),离心碾磨机,粉碎机,混合机(机器),碾碎机为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但是对于申报限定行业用途的上述商品,应按照行业用途归入相应的类似群,并与对应的上述商品类似”。例如申报“化学加工用搅拌机”。“搅拌机”是跨类似群保护商品(0709、0723、0733),但“化学加工用搅拌机”限定了具体的行业用途为“化学加工用”,应按照行业用途归入0729类似群。“化学加工用搅拌机”与“搅拌机”类似,不与其他行业的具体搅拌机(如“建筑用搅拌机”)类似,也不与“搅拌机”所在类似群0709、0723、0733的其他商品类似。总的来说就是,申报限定具体行业用途的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不跨类似群保护,应按行业用途归入相应类似群,但与该跨类似群保护商品类似,与该跨类似群保护商品所在类似群其他商品不类似,与限定其他具体行业的该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不类似,各类似群有明确类似关系要求的除外。

三、第三十四类增加3407类似群“电子香烟及其部件”此次修改区分表,把电子香烟类商品单独划分在3407类似群,主要是考虑到电子香烟、电子香烟烟液虽然与香烟、烟丝的功能用途较为类似,但其产品构成、生产部门等还是有较大差异,单独划分类似群更为合适。需要提醒的是,“除香精油外的电子香烟用调味品”并非电子香烟部件,仍属于3406类似群。

第三部分其他问题解答:

一、提交分割申请时间节点分割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被部分驳回时,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如果需要进行分割的话,应该是先提交分割申请、再提交驳回复审申请。若先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之后再提出分割申请,因为该申请件已整体进入复审流程,所以不会被分割。需要提醒的是,分割申请是向商标局提交,驳回复审申请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此外,部分驳回后并非一定要申请分割。如果不申请驳回复审的话,一般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申请驳回复审,也要根据初步审定部分是否为申请人主要经营项目综合考虑。

二、网上申请不予受理后会不会退费网上申请是在线缴费。经审查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打印后,系统将自动进行退款,款项退至原支付卡或账户。

三、二次缴费的问题申请件不予受理后,经复核需要追回重新审查的,如果系统已启动退款流程,就需要进行二次缴费。启动二次缴费后,网上申请系统会为该申请件打开二次缴费通道,并发送电子邮件提醒申请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再次缴费。在网申系统中的待支付业务管理界面,可以查询需要进行二次缴费的申请件。二次缴费通道开通一般是7天,在这期间申请件会继续按流程审查,不会耽误审查时间。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缴费,避免因为未缴费而不予受理。

四、网上查询、信息公开的几个节点问题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经审查基本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件基本信息将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目前大约是5-10个工作日。信息公开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申请号、申请人名称查询到这个申请件。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后,社会公众可以查询到申请件的详细信息。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大约是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电子送达系统上线后,将会缩短发放周期,建议大家尽量使用网申系统申报。如果要进行事先检索近似商标的话,需要审查员划分文字检索要素、图形检索要素,这个时间就会相对长一点。近年来申请量不断攀升,审查压力很大,商标局正在通过增加形审人员、开发图形检索系统等措施进一步缩短审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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