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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注册都需要经过哪些环节?
作者:江苏荣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05 08:47:14
相信很多南京商标注册申请人都很关心注册商标要多久,由此可见,商标数量多,审查员的工作量大,每个环节都要在排队中渡过,那么南京商标注册都需要经过哪些环节?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第一阶段:提交1-2个工作日: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一般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
第二阶段:受理2-3个月左右:自申请日算起2-3个月左右会收到受理通知书。注意:受理通知书不是商标注册证,使用不当将被处罚;
第三阶段:审核9-10个月左右:自申请日算起约9-10个月审查完毕,通过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没通过审查的,则下发驳回通知书;
第四阶段:公告10-12个月: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领证14-15个月左右: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1-2个月左右的时间是商标局的印刷邮寄时间,这时商标证书会寄到了我司知识产权手里,我司会通过顺丰快递将商标证书寄到申请人手中。
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一般情况下15个月左右若能拿到商标证,说明你已经领先全国90%的申请人,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每个阶段十分顺利!我司是具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资质的专业化、规范化的商标代理机构,是综合类商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版权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系统服务。
按中国法律规则,驰名商标确定的路径有司法确定和行政确定两种路径。
1、司法确定
司法确定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一个特定的商标侵权案子中,对原告的商标是不是是驰名商标经过判决书的方法予以承认。依据现行法律,一般的商标侵权诉讼并不能发动驰名商标确定程序。司法确定驰名商标源于一个格外的诉讼,而对驰名商标的承认恳求则是作为一个格外建议和依据呈现,当法院采用该建议和依据时,即会以判决书的方法承认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因而司法确定驰名商标要害在于以下两点:
1、找准申述的目标和完全契合确定规则的侵权案子;
2、供给充沛的证实资料,使法官采用原告需求,然后确定其为驰名商标。
2、行政确定
行政确定的路径包含三种方法:在商标贰言、商标评定、商标行政案子中给予确定。商标贰言、商标评定必须有别人契合条件的在先的商标申请和商标注册作为条件,契合条件的发动程序较少,所以在三种确定方法中,在商标行政案子中确定驰名商标是行政确定的最主要方法,约占全部行政确定的70%。
在行政案子中确定驰名商标的原理是:当地工商局依据投诉人的投诉,对一个格外的商标侵权向国家商标局请示解决办法,终究由商标局对投诉人的商标是不是是驰名商标给出行政批复。
因而,行政确定的要害点同样在于找准个案发动驰名商标确定程序、供给契合检查需求的充沛的证实资料然后使检查人员支撑咱们的建议。
商标续展,是商标权拥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前十二个月内,依照规定的手续、流程,办理商标续展,以延长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今天我司就来说说商标续展为什么比商标注册贵?有些人就说既然商标续展一次就要缴纳官费2000元,我新注册商标注册官费才500元,我重新注册商标不就得了?答:错,成功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的概率很低!在商标期限满时,商标局是不会主动通知的,全权依靠商标权拥有人自觉。
但实际上,商标权拥有人忘记为商标续展的事经常发生。个人、企业如果采取等待商标过期后,再重新申请的做法,极有可能遭到抢注的危机,即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较低。商标续展比重新注册商标的好处有几点:
1,耗时短。完成商标续展工作需经过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等环节,若无其他异议,一般只需4个月左右;对于重新申请注册商标,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还不包含有其他异议;
2,难度低。商标续展只是对主体资格审查的形式要求,过程简单,通过率高。与商标续展相比,商标注册需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大大增加了难度,通过率也较低。
3,风险低。相对于商标续展,商标注册除了要经过审查主体资格的流程,还必要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即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且会进入公告期让其他人自动提出异议、无效,容易遭到驳回处理;
4,商标价值提升。商标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在企业多年的推广与经营,已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商标续展则是对这种商誉的一种秉承。且现在中国可注册或是有蕴意的商标资源已不多,商标权人需珍惜现有的宝贵财富;
5,有利于申请著名及驰名商标:历久弥新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商标存在的意义及对市场、人群的影响,越容易申请成著名及驰名商标。
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商标是一种被消耗性资源,他人注册的商标越多,企业后期注册商标就会越困难。那么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都有哪些?
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第一种:商标持有人死亡,商标权由继承人获得,办理商标无偿转让。这种转让形式,需要企业提供自然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获得该转让商标的证明材料等,例如公证过后有效的遗嘱等。此时办理商标转让不会涉及到资金,故而是无偿转让,转让人签字处也可以留白。
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第二种:企业合并或分立。假使两家公司构成了合并的关系,那么被合并的那方公司名下的商标,势必需要转移到合并方公司名下,此时需要办理商标权转移步骤。
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第三种:法院强制执行的商标转让。商标做为一种资产被法院因为某种原因判给另一家公司的时候,这时商标局会作为执行与协助的一方,协助企业进行商标转让办理。企业转让商标的形式第四种:普通买卖形式转让。这种转让方式会涉及到企业与被转让人之间资金的流动,在正式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权转让申请前,企业与被转让人之间还需要经过评估商标价格、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办理商标公证等步骤。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只有通过注册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亦即注册商标权人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权排除他人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从而保证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因标识而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相混淆。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只有通过注册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亦即注册商标权人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权排除他人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从而保证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因标识而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相混淆。
商标法保护在先使用人的规则就是在商标注册权人申请注册前已经使用了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使用人,可以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该使用不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人的侵权行为,也就是说,在先使用人有权合理使用自己已经使用但被他人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合理使用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在商标申请注册前使用,二是必须在使用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注册商标权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是商标使用的一般原则,商标注册是商标权人申请保护其商标权利的公告和宣示,因此,他人必须尊重注册权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从而有效地维护商标使用的秩序,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保护商标权利人商标专用权的同时,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该权利的保护不得损害既存的其他合法权利,否则,法律就在鼓励欺诈即恶意抢注和破坏既有的权利秩序。而在先权利人,其本可以在使用商标之前或者使用的同时申请商标注册而保护自己对商标的独享权利,但其没有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而让他人先申请注册了与自己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而且在商标权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在先使用人还有多次补救的机会,如对申请人的商标的异议,以及在商标权人获得商标的一定时间内的撤销权,但其都没有很好地行使,这样,他人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其就要为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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